不愿做维权闹剧主演
- 作者:yixiaocong 来源地址: 发表时间:2009-10-30 点击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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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雷:不愿意主演版权维权闹剧
视频行业的版权之战已经变成了一场闹剧,迅雷CEO邹胜龙在28日的发布会上无奈地表示:“我是很不愿意主演一场闹剧,但是被拖进来,迫不得已。”
“反盗版联盟”是由搜狐和优朋普乐激动网于9月15日联合发起,10月28日下午,他们在深圳同一家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宣布启动第二轮联合行动:将以“长期盗版权利人作品行为”的名义,对迅雷发起大规模诉讼。
颇具戏剧性的是,两个发布会几乎在同一时间,同一地点,会议室相聚不过十米,由于媒体登记处相聚太近,甚至有记者差点进错会议室;发布会宾馆一楼,两家的易拉宝比邻而置,内容更是直指对方。
华军资讯消息 10月28日下午,迅雷网络在深圳召开发布会,矛头直指“反盗版联盟”发起者搜狐公司和优朋普乐。在发布会上,迅雷CEO邹胜龙、迅雷网络首席运营官罗为民更是怒斥对方为“虚假联盟”,并总结了对方“十大罪状”。邹胜龙:搜狐网欺人太甚 已经抛售搜狐股票
“你为什么选择这么个地点,是不是欺人太甚了?”曾经对搜狐很尊重的邹胜龙,在发布会现场有点生气,他甚至已经将手上的搜狐股票卖掉。“我虽然自己不买股票,但我有朋友帮我管理,我告诉他们把搜狐全卖掉。(卖掉不久),很快搜狐股票就跌了。”
邹胜龙用“劣迹斑斑的选手”形容反盗版联盟的发起者,“(他们)是全能盗版选手。这样的人,片库只有我们十分之一,凭什么说我们如何如何。给这个市场带来价值的企业,才有更多话语权。”
对于优朋普乐,迅雷称之为“三无公司”,即无技术,无用户、无优质内容。据Alexa最近数据显示,优朋普乐在全球网站排名仅第10万名,在中国的排名仅42568名。另外,“视频盗版侵权第一大案”的被告北京因赛思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,正是优朋普乐现CEO邵以丁。优朋普乐的影响力以及创始人的“案底”让“联盟”的反盗版目的遭遇迅雷多处质疑。
迅雷“十问”“虚假联盟”
28日下午,迅雷发布了《十问搜狐、优朋普乐“虚假联盟”》的白皮书,对“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”进行了怒斥,并指出,搜狐网以版权裁判自居,使用双重标准,优朋普乐则是无技术、无用户、无优质内容的“三无公司”。
以下为迅雷罗为民宣布的“十问”内容:
一问搜狐:以版权裁判自居,何以“越俎代庖”?
二问搜狐:使用双重标准,怎能“州官放火”?
三问搜狐:联盟成员相互起诉,莫非“监守自盗”?
四问搜狐:自身劣迹斑斑,为何“贼喊捉贼”?
五问搜狐:不思版权内容建设,怎能“舍本求末”?
六问优朋普乐:被判盗版第一大案,如何“黑道洗白”?
七问优朋普乐:无视广电总局政策法规,竟敢“以身试法”?
八问优朋普乐:“三无公司”赤膊上位,妄图“蚍蜉撼树”?
九问优朋普乐:挟持电视厂商,真能“螳臂当车”?
十问优朋普乐:既然与搜狐同床异梦,何以“沆韰一气”?
迅雷版权大事回顾
迅雷下载是国内下载量极大的下载工具,用户量巨大,而迅雷看看在高清在线领域远远超过竞争对手。08年3月份,迅雷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一个发布会,发布了一个版权认领项目。该平台上,可对有版权的分销商、出品方跟迅雷对接。据悉,近两年间,多家版权出品方及分销商,进入了这个联盟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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